【检察日报】高其才:法社会学的中国化
法社会学在中国出现已有一些年了,学者们译介论著、调查田野、发表心得,推进了法社会学在中国的不断发展。如今,法社会学已经成为我国一门重要的法学理论学科,在学术界和法律实务部门有着越来越广泛的影响。
由西方社会产生的法社会学移植到中国,要在中国生根,并创立与中国社会文明及国情相吻合的学科,法社会学需要思考从“在中国”到“中国化”。法社会学的中国化、本土化,是植根于我国社会文化的土壤,并与法律科学的世界性辩证统一的中国化、本土化。
法社会学的中国化,需要进行原创性的努力:反省西方法社会学对中国法社会学的影响;修改外国法社会学理论以适应中国观点;修改外国法社会学方法以适应中国研究情境;法社会学内容和材料的中国化;从中国历史中去创造具有中国色彩的法社会学理论;建立中国法社会学。
因此,我国法社会学的研究主题应该特别强调:(1)深入探讨中国乡土、基层和民众,找寻维持中国社会秩序的脉络和因素;(2)经济变迁中社会结构、文化变迁、社会分化及社会政策和社会治理、社会权威的探讨;(3)中国社会阶层化及城乡之间社会流动的观念、功能问题;(4)社会变迁中家庭结构和价值的持续、改变及相关之妇女地位、劳动力和法律调整问题;(5)过渡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