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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致辞



续写“法与社会”运动的新篇章


二十一世纪初叶的世界,正在经历分化和重组的巨变。法律与社会的关系,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么重要,也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么难以捉摸。

在全球化浪潮的冲击下,各种疆界变得模糊了,以民族国家为前提的现代法治秩序正在遭到严峻的挑战。与此同时,各种风险不断增大,迫使政府纷纷加强临机应变的治理。似乎一切都流动化了,到处留下些不可预测的混沌。但在另一方面,秩序构成原理依然显示出坚韧的连续性。无论现代范式,还是传统文化,都保持着既定的轨道。特别是地方知识和情境思维仍然在很大程度上支配着人们行动方式。而且,作为对全球化的回应,本土性认同反倒有所抬头。总之,围绕法律与社会的关系,呈现出了一种非常复杂的事态,有待我们去解读、认识、把握。

在这样的时代,法社会学以其跨学科的特性,以其研究手段和认识框架的丰富多彩,当会有更大的用武之地。准确地描绘出目前这样复杂的、难以捉摸的关系和相互作用的实际状况,妥当地决定制度变革的方向和具体举措,这就是现阶段法社会学的使命。正是基于上述考虑,上海交通大学设立了中国法与社会研究院,试图通过多样化的学术视野和分析方法来应对规模空前的世界结构变动以及法律与社会日益复杂化、动态化、网络化的格局。

在二十世纪中期的美国,伴随着“新政”之后的全面崛起,出现了一场波澜壮阔的跨学科、跨国界的知识运动,被称为“法与社会”运动。从行为科学到结构功能主义以及系统论,再到文化解释,法社会学的研究范式一直在变化和发展。但是,基本的立场主要有两种:一种强调对法律现象的科学认识,另一种强调以法律为工具推动社会的变革和发展。虽然在是否保持价值中立的问题上存在着差异,但实际上发现真理、检验功能的研究活动往往构成改革的契机,并为改革提供客观的、作为前提条件的知识。反过来,改革过程中提出来的各种问题也可以刺激研究活动,推进知识的长足进步。正是这两种立场的并存、互动以及适当平衡为法社会学带来了非常充沛的活力。

上海交通大学中国法与社会研究院的基本宗旨就是弘扬法社会学的一贯理念,在二十一世纪的中国续写“法与社会”运动的新篇章。鉴于世界格局的巨变和复杂化,我们将把科学认识的焦点聚集在风险社会的特征以及法治范式的探讨上,把推动改革实践的焦点聚集在新一轮司法改革和职业法律家群体的实证分析以及机制设计上。换句话说,交大的法社会学中心准备突出“风险法制”和“审判正义”这两条主线,并且从法经济学、批判法学以及法文化论等不同角度来考察法与社会变迁。但是,我们对研究的对象、方法以及主张不会预设任何前提,将始终坚持兼容并包、学术自由的方针。

但愿我们的中国法与社会研究院能够成为一个关于规则与秩序的全国性跨学科研究平台,成为中国法学界向世界发出自己声音的广播站,成为各国认识中国法与社会发展的真实情况的窗口,成为不同部门法之间、法学与社会科学之间、研究者与实务界之间自由交换思想和信息的公共场域。虽然我们立足于地方,但是我们着眼于地球!


季卫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