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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季卫东:十八大报告中的法治思维
2012年11月09日 来源:财新网 预览:

【财新网】(记者 任重远)胡锦涛11月8日在中共十八大开幕当天所作的报告提到,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对此,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院长季卫东认为,“法治思维”四字的提出,意味着决策者认识到,不应只将法律视为一种工具。

季卫东说,这种对法治的强调,在报告的不少方面都有体现。例如“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就对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做了区分。过去的表述一般比较笼统,分开本身意味着,对社会管理的看法发生了变化,不再强调自上而下的治理,而是整个社会的自治。报告后面关于社会建设的部分,也强调了依法自治这种管理机制。

这不仅符合现代社会理念,也暗示了政府角色的变化。过去常讲社会管理、社会控制、社会稳定,基本上都是老百姓守法。对社会自治管理的新提法,可以跟有限政府的理念联合起来。其实是在明确要求,政府和公民都要守法。

同时,报告特别指出,党也要守法。“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这说明老百姓的一些要求,反对治外法权,反对某些党政领导的批条大于法律,得到了党代会的认可。

季卫东认为,相比起十七大报告中的“将党的意志反映上升到法律”,这次党代会更多在强调民意的表达,强调对基层和民众意愿的反映。报告也提到了“代表联系群众制度”,这也将进一步加强法律的民意基础,使党的意志只是一部分。从人民代表的构成变化中,也可以看出这一的趋势。

 “提高基层人大代表特别是一线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代表比例,降低党政领导干部代表比例”,由此可以感觉到,党在逐步给人民代表大会让出空间,党进入人民代表大会当中去活动,使它自身的人民性进一步增强。

在季卫东看来,只有通过这种方式,才能使人民代表大会真正发挥监督作用,才能真正的制约权力。人民代表监督权力、制约权力,重要的是要代表民意,如果都是官员,那么就很难代表,如果强调他们都是党的意识的反映,那他们代表的功能就会受到压抑。

季卫东同时指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一句,尤其应注意“加快”二字,这说明存在一个速度问题。意味着在我们的各项政治议程中,法治国家的建设具有某种优先性,在某种程度上也暗示着,可能需要有个时间表。

来源: http://china.caixin.com/2012-11-09/1004584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