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纪】季卫东:最高法院的使命与威信
在以法治著称的美国,在所有高级职业中,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的信誉始终位列第一,得分远远胜出议员、政府高官、大公司经营者、市长以及银行家。由此可见,建设法治国家的关键在于法官的定位:没有大法官的威信,就不可能有法律制度的威严。斯蒂芬·布雷耶的人物印象和答问实录也算得上一个新佐证,同时还在相当程度上揭示了大法官为什么应该而且能够受人尊重的主要理由。
耐人寻味的是,布雷耶是带着美国宪法接受记者采访的,就像刘少奇当年带着中国宪法接受红卫兵批斗那样。作为合众国宪法守护神的大法官;作为共和国主席护身符的宪法;一个宪法在审判程序中是活的、有力量的;另一个宪法却徒具空文、无从实施,在群众运动的狂风暴雨里已经名存实亡……这实在是个太意蕴深长的隐喻!布雷耶告诉我们,宪法是法治国家的础石,是个人、社会以及政府之间的基本共识。公民在考虑公共事务时,总是要回到宪法的框架下来讨论问题。正是宪法让那些出自不同种族、身份、教育背景、政治派别以及宗教信仰的公民们团结起来。一部推行法治、保护人权、实现民主、坚持公正的好宪法是具有凝聚力的,也是必须付诸实施的。
他还指出,正是对宪法实施的态度决定了司法权的沉浮。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已故首席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