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季卫东:法学教育的真谛
编者按 今年12月,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将迎来建院10周年庆典。十年来,交大法学院以其特有的教育模式,走出了法学教育的独特之路。本报特约请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院长季卫东撰文介绍他们秉持的办学思想和学术精神。
上海交通大学法律教育的源头,可以追溯到清末的1901年。那个早春,在内外压力之下,朝廷下诏变法。以培养新式官僚为目标的特班也几乎同时获准成立。实际上,按照中国现代大学之父、洋务派重臣盛宣怀在1896年提出的最初设想,是要把京师和上海两地设立的大学堂作为“国家陶冶人才之重地”,以“专课法律、「国际]公法、政治、通商之学”为办校基本方针的。因此,如果有人把交通大学前身南洋公学视为中国最早的法律教育机构之一,也未必无因。
尽管这段偏重法政商税科目的历史颇为短暂,但却极其辉煌。著名教育家蔡元培先生作为特班的主任教授,曾在徐汇校园播下了科学、理性、兼容并包的种子。“钦字第壹号”法科文凭获得者王宠惠先生自北洋大学堂毕业后,立即被南洋公学聘任为教师并派遣到日本和美国留学,从此以律政才识享誉海内外。特班学生中的佼佼者黄炎培先生,就在延安的窑洞里,围绕王朝兴亡周期律的问题与革命领袖毛泽东进行了一次意味深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