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法社会学理论以揭示与批评法律实践中规范与事实的断裂与偏离为己任,方法论上属于“错误社会学”之一种,可以名之为“错误法社会学”。“错误社会学”预设了本体实在论的观念
2019年9月28日,第四届中国法社会学年会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原楼顺利召开,本届年会以“法治社会的多元视角与建构路径”为主题,由上海市法学会法社会学研究会主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承办。
在过去几百年间,科学确立了人类理智探索外在自然世界的最高典范。这种典范转换超越单一学科的边界,推动着人类知识的变革。和其他人文与社会学科相比,古老的法学似乎并不为这场知识变革所动。法学,在其诞生之初就
古典经济理性理论在两个方面一直存在着解释力不足的难题,其一是如何解决利益通约性问题,即不同主体从主观和客观方面对利益在质与量方面的理解如何通约;其二是如何解释利他的行为。认知神经科学的发展,使得经济理
2019年10月11-13日,由美国密歇根大学法学院和Lieberthal Rogel中国研究中心联合举办的以“中国四十年法制建设——走向法律自治?”为主题的国际学术研讨会在密歇根大学安娜堡校区举行。
锚定效应是决策领域中非常普遍且强劲的一种认知现象。通过520个量刑样本的量化分析,本文发现:无论是以法官判处的自由刑量(freedom penalty)、罚金量(fine penalty)还是缓刑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