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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交大法学院成功举办“白领犯罪”国际研讨会
2015年12月04日 预览:
2015年11月19日至20日,由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和美国律师协会刑事司法部主办,中国公司法务研究院联合主办,法制日报社、上海市法学会共同指导的“白领犯罪国际研讨会”在上海浦东丽思卡尔顿酒店隆重召开。研讨会聚焦于白领犯罪这一复杂而前沿的议题,邀请了美国律师协会刑事司法部主席、美国联邦第六巡回上诉法院法官Bernice B. DONALD女士、美国国土安全部前总法律顾问Joe D. WHITLEY先生、国际检察官联合会总法律顾问Elizabeth HOWE先生、美国助理总检察长Sung-Hee SUH先生、日本原检察总长原田明夫先生、日本亚太法协会原会长小杉丈夫先生、美国南伊利诺伊大学法学院Lucian E.Dervan教授、法制日报社副总编辑张亚先生、上海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林国平先生、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龚培华先生、上海市人民检察院金融检察处处长肖凯先生、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余剑先生、上海市城建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张忠先生、北京融智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所所长王晓光先生、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季卫东院长、常务副院长王先林教授、刑法学张绍谦教授、副院长杨力教授等领导出席;等诸多中外法律界专家出席盛会。
大会开始,Bernice B. DONALD法官、Lucian E.Dervan教授和季卫东院长分别代表主办方致辞他。们都对与会专家表示了热烈的欢迎,并强调这一会议对研究当下越来越复杂的国际性白领犯罪是重要且适时的,也期冀通过两天的讨论可以共同推进该研究的前行。季卫东院长还特别指出举办关于白领犯罪的国际研讨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是中国将反腐运动纳入法治轨道的重要契机。
张亚副总编辑为大会致开幕辞。他强调此次研讨会所聚焦的“白领犯罪”,不仅是国际上持续关注的热门话题,对于中国的公司法务界而言,更是一个重要性越发明显的“新课题”。
林国平副会长在致辞中对这次会议的成功举办表示祝贺,他指出随着中国的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对白领犯罪的预防和控制已经势在必行。他希望世界各国法律专家、同仁在关注中国经济发展、法治建设的同时,也为中国依法治国道路的深远发展献计献策。
在总法律顾问圆桌会议上,发言人围绕公司合规、企业与反腐败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上海城建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张忠先生详细论述了合规审查的组织结构、标准原则和范围流程,并强调在全球商业交往中都必须严格遵守法律,绝对禁止触碰法律底线构成犯罪的行为。
  
日本最高检察厅前检察总长原田明夫先生在大会上谈到,白领犯罪是手中有权力的人实施的犯罪,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研究领域。在法治环境下崛起的中国,应保证各国间的理解与尊重,以建立公平、有秩序的共同体。
  
在执法者圆桌会议中,发言人讨论了收集跨境犯罪证据、证券犯罪、国际刑事司法合作等重要议题。美国司法部助理检察长Kathryn R.HAUN对跨境证据、电子证据、证人等相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并主张修改流程以确保快速获取证据。肖凯处长介绍了目前证券犯罪的现状,并就制度的改进提出有效建议。余剑副庭长分析了白领犯罪刑事政策的适用、电子证据的审查、犯罪嫌疑人外逃等涉及在白领犯罪的审判中出现的问题。
  
19日下午,会议进入分组讨论。分组会议一是针对如何进行国际性的内部调查和全球反垄断卡特尔执法的近期发展及对中国和亚洲的预期影响。美迈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Ronald CHENG对公司内部调查问题做了深入广泛的分析。
  
在全球反垄断卡特尔执法问题上,发言人重点探讨了反垄断法中的宽大制度以及对跨国公司的突袭检查。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常务副院长王先林教授认为宽大制度是博弈论中囚徒困境的体现,对举报的第一人实施豁免。但目前中国的宽大制度在适用上较为混乱,还需要进一步细化规章。一号店副总裁、总法律顾问高唤栋先生就公司如何面对“黎明突袭”提出了相关建议。
  
分组会议二是关于如何对待国际内部调查后的信息披露和结算以及中国、美国和其他国家的比较法律体系、特别执法问题进行探讨。在就强制披露、选择披露对象等议题上,小杉丈夫先生认为信息披露的对象不同会导致所享有的特权不同,因此在对不同国家的调查机构披露信息时必须考虑特权保护问题。
  
针对中国与其他国家的法律体系的比较,发言人重点讨论了各国法人刑事责任的区别与借鉴。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张绍谦教授介绍了中国单位犯罪的范围、适用和发展,并谈到《刑法修正案(九)》对单位犯罪的增加。Carlton Fields Jorden Burt股东Kevin J.NAPPER,还比较了美国与英国关于法人替代责任的不同标准,并提出了相应的完善意见。
  
11月20日的会议则紧紧围绕企业社会责任、中国和美国反腐败侦查和执法的趋势、网络犯罪与虚拟货币以及中国和美国白领犯罪起诉的经验教训回顾等议题展开。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院长杨力教授就企业社会责任立法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论述,他表示企业社会责任不再是单纯的企业名声问题,而应该作为企业发展战略考虑,因此必须立章建制,用法律来规范社会责任。
  
在闭幕会议上,龚培华副检察长简要介绍了行贿罪的大陆刑法规定和上海市检察机关的案件情况,并对行贿罪的刑事政策、经济领域行贿的规制等问题提出探讨。最后,美国南伊利诺伊大学法学院Lucian E.Dervan教授进行了总结发言,再次对主办方及发言人、参会者表示衷心感谢,并宣布大会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