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08日
来源:凯原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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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研究生同学:
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助教聘任工作已正式启动,我院研究生助教岗位设置具体情况请见附件。
请有意申请助教岗位的各位法学硕士研究生、法律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同学,自行从教务处网站下载《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申请书》,填表完毕后直接向所申请岗位之负责人提交申请(由岗位负责人审核是否聘任)。请申请人务必10月12日之前之前尽速提交申请。
需补充说明的是,教务办在安排考试监考时,可以调用研究生助教担任监考人员。
凯原法学院教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