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下午,上海交通大学中国法与社会研究院主办的“法的学科交叉沙龙”第二十五讲在徐汇校区北四楼206会议室顺利举行。本次讲座由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长聘副教授贾开主讲,主题为“人工智能的生产困境与合作理论作为‘另一条道路’的可能突破”。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特聘教授、智慧司法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杨力主持沙龙,上海交通大学文科资深教授、中国法与社会研究院院长季卫东致开幕辞。同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陈吉栋,华东理工大学法社会学研究中心副主任肖梦黎,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教授、中国法与社会研究院副教授邱遥堃参与与谈,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特聘副研究员吴尚轩和来自校内外诸多师生参与此次讲座。
杨力教授担任沙龙主持,他对贾开副教授的到来表示欢迎,并简要介绍了与会嘉宾。
季卫东教授代表中国法与社会研究院表达了对贾开副教授的欢迎,并介绍了贾开副教授的交叉学科的学术背景、主要研究领域与研究课题。他对各位专家学者与学生的参与表示热烈欢迎,希望借此机会加强相关研究机构及研究人员与上海交通大学法社会学研究群体之间的交流。
贾开副教授首先结合其对人工智能时代的观察和理解,讨论了在生产模式语境下人工智能所面临的四个争论:开源是发展AI的合适路径吗?深度学习(大型语言模型)的瓶颈将以何种方式被突破?人工智能的基本技术路线是否需要修正,技术路线之争将以何种方式演化?如何实现人工智能发展的包容性、民主性、公正性?他结合人工智能发展史上曾出现过的其他争议论述了当前人工智能发展面对的数个瓶颈。针对于人工智能的生产困境,贾教授提出应当将人工智能作为结合机械性和有机性的生产现象加以看待,而合作理论便是走出困境的一条可能路径。最后,贾教授深入分析了合作的理论界定和“技术、结构、规则、理念”的四维度分析框架。
与谈阶段,陈吉栋副教授结合自己的教学和研究经历,提出法律的实现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即法律理念的形成、法律规则的形成及具体个案中裁判的实现,而这一过程都离不开对事物本质的认识。而在人工智能时代,关于人工智能的具体技术架构、治理方案,丰富知识来源、认清事物本质显得更为重要。同时,他将合作理论与法律关系相结合,认为前述四维度分析框架中技术本身决定了规则的形成及落实,并且技术支撑规则与数字空间的理念。
肖梦黎老师结合大模型服务平台的法律责任认定问题进行了阐述,认为开源与商业化有矛盾,且责任主体难确定,并探讨用规则或风险承担来划分责任。她针对关系理论在数字社会和人工智能社会中的应用问题,提出关系界限较为不稳定、不确定,与规范间存在张力,尝试用该理论处理AI中的分布式控制关系时感到困扰,希望找到方法将关系抽象成更有说服力和阐释力的理论。
邱遥堃副教授认为贾开副教授的研究展示了超越学科边界、直面问题本身的研究面貌,并指出在交叉学科研究中常面临批评。他关注贾老师探讨的人工智能技术路线选择问题,认为法学界对此更多关注于如何用制度管理,而缺乏对如何进一步发展的关怀。同时,他表示从贾开副教授提出的合作概念及其在人工智能生产过程中的体现中得到了启发。
最后,季卫东教授对本次沙龙做总结发言。季教授对贾开副教授的讲座表示了高度赞赏,认为其对人工智能发展的整体问题状况进行了深入分析和总结,并提出了通过合作打破人工智能发展困境的重要议题。他指出,人工智能立法需要考虑不同利益之间的平衡,达成共识,贾开副教授所讲的内容对人工智能立法和计算法学研究都具有重要意义。他还提到了三个层面的悖论,包括开源文化与研发成本的悖论、大模型规模放大与缩小的悖论、AI民主与AI超人支配的悖论,并认为这些悖论与讨论的议题密切相关。在谈到合作时,他提出了复杂系统混沌理论的视角,并认为贾开副教授并不是要寻求一种终极算法,而是要寻求一种多元AI的路径。同时,他也指出了新的悖论,即信任如何建立以及实现可信AI的路径选择问题。最后,他强调了研究是永无止境的,合作应该首先行动起来。
沙龙在愉快热烈的讨论氛围中落下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