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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与社会研究院“法律实证研究工作坊”第一期顺利举行
2021年05月12日 来源: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预览:

中国法与社会研究院“法律实证研究工作坊”第一期顺利举行

4月22日上午,上海交通大学中国法与社会研究院“法律实证研究工作坊”第一期“统计生命价值体系建构方法”在上海交通大学徐汇校区北四楼206会议室举行。本次讲座由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环境管理系副教授徐建华担任主讲人,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副院长蒋红珍担任主持人,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王家骏、中国法与社会研究院助理研究员林浩舟和谭俊、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博士后景诗元担任与谈人。同时还有日本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朱翘楚、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副研究员田旭,凯原法学院硕博研究生等多人参加此次工作坊。



蒋红珍教授从成本效益分析和统计生命价值的关系谈起,指出生命价值评估对于法学研究具有重要意义,尤其是在行政和司法领域对生命价值的衡量问题,徐建华副教授今天给我们的讲座将通过对统计生命价值的计算推动对法学相关问题的研究。

徐建华副教授的演讲主要从生命价值评估的内涵谈起,指出生命价值评估(Value of a Statistical Life, 简写VSL)是对统计意义上的生命进行评估,不是评估具体的、可识别的生命的价值。然后结合具体的案例说明了揭示偏好法和陈述偏好法的内涵和计算方式。其中,揭示偏好法主要是通过观察人们在实际生活中的风险规避行为来获取信息,而陈述偏好法则是通过呈现给人们假想的风险情景,然后让他们表达支付意愿的方式来获取信息。在具体的计算过程中,揭示偏好法需要依赖于数据的可获得性和可靠性,而陈述偏好法则是依赖于数值的可靠性,在选择使用统计生命价值评估的方法时应该考虑所研究或关注问题的特点以及获得数据的难易程度。

报告结束后,林浩舟助理研究员首先进行与谈。他分析了研究设计如何控制变量、将干扰项尽可能的排除,进而做出一个具有较高可靠性的设计,以及选择群体组时该纳入哪些考虑因素,如何在不同样本群体间进行比较。此外,他还讨论如何测量环境因素对于寿命的影响等方面。


王家骏老师主要讨论了统计生命价值在法律领域中的应用,尤其是在不同的保险和侵权法领域中如何对生命价值进行计算和赔偿。此外,他还比较了人力资本法和风险交易法(意愿支付)两种计算生命价值的方法,并对人力资本法在法律或司法上的应用进行了深入的分析。

谭俊助理研究员则从统计生命价值研究设计的风险区间的限制、以及是否可以结合支付意愿法及工资收入法来对生命价值的进行评估。

景诗元博士后则讨论了关于独立评估人的角色、基础性研究和探索性研究的重要性、基于环境正义和环境风险对于生命价值及环境价值之间的联系等问题。

    徐建华副教授对各位与谈人的问题进行了详细回应。最后,蒋红珍教授对整个讲座进行了总结,并再次感谢徐建华副教授所带来的精彩演讲。第一期的法律实证研究工作坊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