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8月31日
【作者】T.A.O.恩迪科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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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A.O.恩迪科特
【内容提要】
法治意味着否定专制统治;法律中的模糊导致第一层次三种含义上的专制统治;法律必然是模糊的。所以,专制统治———法治的对立面———是法治的一个必然特征。法治既需要、又排斥专制统治。法治不仅是一个难以实现的理想,它还是一个注定难以实现的理想。法治蕴涵着悖论。当模糊性本身适合于第四种意义上的专制———抛弃法律的理性———时,它就构成了一种缺陷。当局能够利用模糊性规避法律的理性行事,甚至使人无法设想拥有与官员意志相区别的理性的法律。那时模糊性就构成了法治的一种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