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6月14日
【作者】徐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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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徐向华
【内容提要】
现代立法程序具有民主、交涉、理性、效率、平衡和中立的价值。进入21 世纪的我国现行立法程序虽已长足发展,但正式规则的稀疏、有效表达和博弈机制的缺乏、充分交涉程度的低下、积极过滤和淘汰功能的缺失以及还原信息、凝固证据和事实机制的薄弱等立法程序瑕疵已成为掣肘立法质量的关键。因此,强化表达机制、提高交涉机能、回归过滤功能、确立“一事一议”原则和增强规则的刚性应当成为,亦能够成为完善我国立法程序的主要接点和便捷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