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5月14日
【作者】孙笑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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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孙笑侠
【内容提要】
我国司法制度并没有建立在与行政制度相区分的原理基础上, 把司法权与行政权在执行法律、实行专政、综合治理等方面的共同性加以盲目扩大, 因而看到的是两者简单意义上的分工关系, 而没有从根本上区分它们的职能特性, 导致司法权至今仍然是严重的行
政化。“如果司法权不同立法权和行政权分立, 自由也就不存在了。如果司法权同行政权合而为一, 法官便将握有压迫者的力量。法治国家需要有独立、公正的司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