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9月16日
【作者】伯纳德,布莱克等
预览:
【作者】伯纳德,布莱克等
【内容提要】
医疗事故诉讼昂贵、费时。杰弗里·奥康教授和多位合著者一直提倡 “原告尽早提出经济赔偿和律师费用请求”的规则。这一规则将鼓励被告主动解决经济损失和律师费并惩罚拒绝提供此类诉讼请求的原告。通过1988到2005年德克萨斯州详细的、未公开的索赔数据,我们模拟了这类规则将会产生的影响。在一组基本假设下,此规则将大幅度减少被告在小规模经济损失案件(在100,000美元以下)中的支出,将会适度减少经济损失在100,000美元到200,000美元范围内的已判决案件的支出,并且通常会使被告在经济损失超过200,000(100,000)美元的已判决的案件中增加支出。总之,我们预测该规则将在72%的案件中得到适用,并会导致在已判决案件中被告需支付的支出有16%(20%)的下降。几乎所有此类影响都来自于与小规模经济损失有关的案件中支出的大幅度下降。被告在使用该规则的目前已判决的案件中所需支付的费用将会减少60%,在全部案件中所需支付的费用将会减少13%。该规则对于不同类型的原告有不同的影响,特别是对年长和已故的原告会产生大幅度的支出削减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