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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F计算法学行业分会
计算法学的愿景
2021年12月20日 【作者】中国法与社会研究院 预览:

【作者】中国法与社会研究院

【内容提要】


计算法学的愿景


最近三十年间,因为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的合力效应,形成了崭新的法律生态系统。新冠疫情防控进一步促进了信息通信技术的普及和迭代,甚至实现了日常生活和社会秩序的数字全面覆盖。在这个过程中诞生了大量法律科技公司,为律师和法官各种类型业务提供技术支持,例如在线谈判、人工智能合同审核、电子签约、数据追踪管理、区块链存证等,以及专业化的“服务软件”,从而导致许多法律流程外包。近来,不少法律科技公司根据现实需求顺势豹变为“替代性法律服务提供商”,作为应对之策,很多大型律师事务所也开始加强自身对科技的投入并向客户提供法律业务之外的关联服务,法律与科技以及企业经营、金融、公共政策形成犬牙交错、跨界融合之势。同样的趋势也反映在智慧法院和在线纠纷解决平台的建设方面。在2020年的中国,作为“数字土著的所谓“Z世代”人口规模已经达到近两亿六千万,并且产生第一批大学毕业生。这种生源构成正在引起法学教育模式的革新,文理交叉的多元方程式将改变课程的设置和选择,创造出继政法学、法教义学之后而起的“法科3.0”的格局。在我们看来,所有这一切,构成了计算法学应运而生的时代背景。所有这一切,也构成了推动中国计算机学会计算法学分会成立的动力和充分理由。

回溯历史可以发现,从莱布尼茨对罗马法的数学改造,到边沁对道义的计算器设计,整个欧洲法制现代化进程的本质在于概念计算。也就是通过公理体系和形式逻辑来克服主观任意性,确保判断的客观公正,实现市场和社会的可计测性。从十九世纪后期开始,这条思路通过法律数学构想、司法统计分析、计量法学、法律和案例的信息检索、涉法涉讼大数据建模、网络空间的代码框架设计等不同的中介环节,延伸到科学技术条件高度成熟的阶段,势必促成法律人工智能的广泛应用。当然,法律思维并不限于逻辑推理,更重要的还有利益考量和价值判断,还有围绕公共政策的博弈,还有基于常识、道德以及正义的沟通,这些都很难完全转写为二元编码的算法。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计算机科学和人工智能技术在法学领域的应用理当面临所谓“框架问题”和“符号接地问题”的更严峻挑战。但反过来也可以断定,计算法学的各种探索还将对计算机科学和人工智能技术做出重要贡献,特别是为复杂系统中的数据和机理融合建模、AI与跨媒体强度融合、利用数据优势推进大规模深度学习技术创新提供难能可贵的机遇。无论如何,计算法学能够纵跨法教义学、法律实证研究、数据权利关系、法律科学技术以及通过脑机接口进入的VR“元宇宙”,贯穿法学的昨天、今天和明天,横断立法、司法、执法、法律服务、公司合规以及选择性纠纷解决方式,足以形成独立的文理交融型学科,无论研究领域还是教学科目都具备非常丰富多样的内容。因此,以中国计算机学会计算法学分会的成立为契机,我们特向社会各界郑重宣告一个具有广袤疆界、自成体系的法学交叉学科的诞生。

如果对计算法学的概念做出最宽泛的表述,可以把它界定为以信息通信技术和计算机系统为主要方法,对法律、权利以及社会现象进行研究和模拟的学科集群。择其荦荦大端而言,第一,计算法学包括对于借助计算机科学和技术为手段开展的任何法学研究,其中包括利用司法统计资料进行判决分析和预测的计量法律学、作为智慧法院建设重点的自动化法律推理、以法律知识工程为目标的法律信息学等子学科。第二,计算法学包括对于计算机技术应用引起的新兴法律问题的研究,比如万物互联背景下的互联网和物联网规制、个人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数据交易和利益分配的公正性、巨型网络平台的治理与反垄断、人工智能算法伦理体系的构建和落地等等。第三,由于计算机技术展现了颠覆性改造社会秩序的潜力,因此计算法学的范围甚至应当包括自监督学习、技术制衡、去中心化网络协议等变化趋势的研究。计算法学这种多元一体的特征决定了中国计算机学会计算法学分会兼容并蓄、自由创新的宗旨。我们欢迎不同的专攻领域、不同的学术流派以及不同的研究方法之间开展竞争与合作,我们尊重不同的主张、意见以及建议的提出与试行,我们期待通过大跨度的学术对话来拆除既有的专业壁垒和藩篱,突破信息茧房现象。

计算法学作为计算机科学与法学相嫁接的产物,需要培养贯通理工科和人文社科知识、兼具解决问题和批判思考能力的复合型人才,虽然有些院校近年来已经在进行“新法科”的可贵尝试,已经涌现了一些关于计算法学的出色研究成果,但我国在总体上对计算机技术人才和法律专业人才的培养轨道还处于相互平行、互不交叉状态,跨学科人才的培养能力相对于潜在的社会需求而言还远远不够,知识创新和制度创新的能力还有待增强。鉴于这样的现实条件,有必要积极推动法学界与计算机科学界之间更加制度化的学术互动,有必要采取产学研一体化的方式进行更有组织性、更体系化的理论建构和技术创新,有必要通过文理交融的协作平台来促进复合型、创新型人才的培养。由此可见,中国计算机学会计算法学分会应该也有可能成为沟通法学界、计算机科学界、法律实务界、新兴科技企业界以及各种行业协会的重要桥梁,通过不同方面的交叉赋能,让实践成为学术研究的灵感来源,让研究成为产业升级的智力基础,让大批创新型人才也在人工智能物种爆发的“寒武纪”不断涌现出来。

我们将凝心聚力,重点推动以下几个方面的研究、交流、合作以及实践:(1)基于中国大数据优势的预测式侦查和警务以及电子证据,同时开展关于判决预测和法律文书自动生成的实证研究;(2)立法、司法、执法以及纠纷解决的智能化,在重点场景形成深度应用创新的产学研一体化生态社区,不断开发新型法律科技和服务软件;(3)计算机语义系统以及规则本位和案例本位的自动法律推理,致力于提升计算法学应用基础研究和科学理论研究的水准;(4)数字经济发展中涌现的各种法律科技问题和知识产权问题的解决,探索数据信托功能的不同机制设计;(5)加强关于数据伦理、数据合规、算法公正、算法透明的国际对话,健全人工智能治理体系。归根结底,中国计算机学会计算法学分会今后将逐步形成上述五大增长点,努力通过共同研究项目、教学合作网络、年会、国际论坛、社交媒体、期刊、丛书等各种方式,为法治中国搭建一个真正跨业界、跨国界、跨生态圈协作的开放性大平台。

总之,在数字覆盖与法治覆盖的交错重合处,我们正迎来计算法学的时代!


2021年1217日于深圳

中国计算机学会计算法学分会成立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