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思达
【内容提要】
全球视野中的中国法社会学
刘思达 香港大学法律学院教授、上海交通大学中国法与社会研究院副院长
正 文
我今天讲的题目是“全球视野中的中国法社会学”,主要谈一谈中国法社会学在全球法社会学的范围内,大概是个什么样的位置和状况。
这几年国内的所谓“社科法学”和“法教义学”的争论,我觉得是挺有意思的一件事情,为什么呢?因为从全球视野来看法社会学的话,其实在世界绝大多数国家,法社会学都是一个“旁门左道”,它无论在法学院,还是在社会学系,还是其他的一些社会科学的院系,都是一个处在比较边缘地位的学科,并不是一个主流学科。
这是非常好理解的,因为法律社会学,从根本上讲是一个“陶冶情操”的研究领域,它能给你提供一些新的研究视角,不一样的视角,让你理解法律的运行,理解不同的法律现象,像刚才左老师说的,“书本上的法”和“行动中的法”的区别,它会给你一些新的思路,让你观察到新的现象。
但它并不像很多部门法的研究,包括法律与经济分析那样,会真正帮助一个法官去判案,或者帮助一个律师去办案,所以从这个角度讲,法律社会学的这种“旁门外道”的边缘地位是非常正常的。
所以这也是为什么我一直不太理解,这几年我们在搞法社会学的,大概也就是几十个人,我们就给法社会学穿了个“马甲”,不叫法社会学,叫“社科法学”,跟所谓“法教义学”搞了几个对话,就引起了很大的恐慌,让一些不是我们这个圈子里的人觉得我们对他们造成了很大的威胁,甚至已经上升到了“你死我活”的状况了,我一直不太理解是为什么。
唯一的解释,可能就是他们对自己做的东西还不太自信,觉得我们会抢了他们的饭碗。我觉得这是不可能发生的,因为这是法律社会学的学科性质决定的。但另一方面,我们在座的都是做法社会学的同仁,我们对自己在法律界的地位也应该有自知之明,我们永远都是一个边缘性的领域,我们不会成为法学的主流甚至核心的地位。
我今天想讲的主要是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现在国际法社会学的全球状况,是一个什么状况?给大家一个简单的概述。另外,想谈一谈中国法社会学如果在全球法社会学中有一席之地的话,我们能做一些什么工作?
首先,全球的法社会学的状况,如果从宏观来看,基本有两个大的门派,一个门派主要是美国人搞起来的,就刚才提到的美国20世纪50—60年代开始兴起的“法律与社会运动”(law and society movement),我很多在威斯康星大学教书时候的同事、老前辈,还有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几位老师,都是这个运动的发起人。
这个运动到现在50多年了,最早是1964年成立了法律与社会协会(Law & Society Association),这个协会现在也有50多年的历史,已经是中年了,现在也开始“中年危机”,有各种各样的问题。
但是即使有这些危机,这个组织还是全世界最大的法社会学协会,现在大概有1500个成员,其中三分之二是美国人,或者至少是在美国的大学和机构里面读书或者教书的。另外500人是国际成员,世界各地都有,比如加拿大、欧洲、英国、澳大利亚,澳大利亚的学者每年来开年会的时候,都是坐飞机超过24小时顶着时差开会,还有一些亚洲的学者,近几年来日本、韩国还有台湾、新加坡都有很多学者参加这个协会的年会。从大陆飞过去的不太多,我就知道季卫东老师这几年几乎每年都参加,李建勇教授每年基本都会参加,其他的老师有时候会去,不一定每年都参加。
如果大家去一下这个年会的话,就会发现里面是把法社会学分得非常细的,分成很多子领域,比如法律职业,纠纷解决,刑事司法、法律意识、法律发展、法律全球化、法律心理学,还有些法律行为研究,各种各样的法律与社会活动,如果统计下来,至少有30个以上的法社会学的子领域,每个子领域都有自己的一个CRN,就是合作研究网络,有很多全球的会员,组织一些自己的论坛在会上发言。这是美国主导的一个组织。
另外一个组织是欧洲主导的,就是法律社会学研究委员会(Research Committee on the Sociology of Law),这个委员会的成员主要来自欧洲国家,包括英国和欧陆国家,另外还包括一些日本学者。季卫东老师是这个组织非常资深的成员,因为季老师在日本做法社会学研究很多年,一直都非常积极地参与他们的活动。这个组织没有那么大,没有1500人,就几百个成员,他们也有年会,主要是在欧洲。
他们研究的思路跟美国不太一样,美国的法社会学研究主要是偏实证,很强调实证的数据,各种各样的经验研究,但是欧洲的法社会学研究更强调理论,做很多理论化的东西,在实证数据和经验的分析上,可能做的没有美国人那么细,但是他们理论上往往要更宏大、更漂亮一些,有不同的侧重点。
这是两个主要的分支,除此之外,还有其他国家的法社会学协会,比如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都有自己的协会。
另外,我一直很佩服的是以色列人,以色列其实是全世界法社会学发展最好的地方,那么小的一个国家,每年都有法社会学年会,年会有100多个学者参加,这是非常不容易的。除此之外,巴西近年来也成立了自己的协会,其他新兴经济体国家并没有什么协会,像印度、俄罗斯,都还处于法社会学的萌芽阶段,可能还没有中国发展得更好。
另外还有一个值得提到的是去年刚刚成立的一个新协会,叫亚洲法社会学协会(Asian Law & Society Association),这个协会我希望大家以后能够关注一点,因为它主要是亚洲人搞起来的,现在主导的主要是日本的学者,另外还有韩国、新加坡、台湾的学者,季老师和我也都是这个协会筹备委员会的成员,侯猛也参与了。
这个协会去年刚成立起来,主要是为了促进整个亚洲地区——目前主要是东亚和东南亚,以后可能会延伸到南亚、中东地区——法社会学的研究、交流和合作。今年9月22—23日会在新加坡举行这个协会的第一届年会,如果大家有兴趣的话,可以上网搜一下,或者可以跟我联系,我可以告诉大家这个协会的信息。明年第二届年会应该会在台湾,初步计划是12月中旬举行。实际上,整个东亚、东南亚地区,是现在世界法社会学的一个蓬勃发展的地区。
如果抛开北美和西欧之外,我觉得现在东亚是法社会学最蓬勃发展的,比拉美、东欧这些地区要更发达一些。这是目前国际法社会学发展的一个基本情况。
下面我就重点谈一谈,中国法社会学如果面向国际的话,我们能做出什么样的贡献?而且我们怎么才能有自己的一席之地?我想谈三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其实最根本的一点,我觉得无论我们是要本土化,还是国际化,是要做跟别人不一样的中国法社会学,还是要融到世界法社会学的主流理论和学术辩论里,最重要的是我们要做出好的研究,这个是最重要的,你把自己的学问做好,学问好了自然就会出成果。
从这个角度讲,我们的法社会学其实处在一个很重要的阶段,为什么这么说呢?刚才齐老师也讲了中国法社会学的发展史,我个人关于中国法社会学的发展史也写过两篇文章,2010年的一篇中文文章,发表在《法律和社会科学》上,去年别人约稿,又写了一篇英文文章,2009—2010年我写那篇中文文章的时候,其实挺悲观的,为什么呢?因为当时齐老师也是非常支持我工作的,送了我一套80年代的资料,我仔细地读过之后,我发现中国法社会学史是一个非常命运多舛的历史,80年代的势头其实非常好,在80年代中后期,包括齐老师、季老师、葛老师很多老师都参与其中,但是后来夭折了,原因大家都知道。
90年代又有第二次学术传统,主要是苏力老师搞起来的,后来也因为苏力本人的学术转型,开始搞波斯纳,我2009年写文章的时候,发现全中国真踏踏实实地搞法社会学研究的人其实非常少,很多人都坐在家里面写所谓的法社会学,其实根本不是真正的法社会学。
但是这几年有了非常大的变化,这不得不提到侯猛、陈柏峰、尤陈俊这几位学者,他们不止是拉起了社科法的大旗,而更重要的是开始有一批青年学者,我这个年龄或者比我更年轻的学者,真正参与到法社会学研究来,开始去认真地搜集材料、搜集数据,去做访谈、调查,去分析这些东西,真正做好法社会学的研究。
我为什么说现在是一个关键时期呢?是因为我觉得目前中国法社会学到了应该进一步细化的时期。
就像我刚才说的,如果看美国的法社会学协会,它的子领域分得非常细,我们现在还没有到这个地步,也不可能分这么细,但是我觉得至少我们应该要讨论一下,中国法社会学到底有哪些领域?比如我自己是搞法律职业的,我觉得现在研究中国法律职业的人并不很多,可能不少人都在今天的房间里。但大家都在一起做,比如我们说研究中国律师业,研究中国的法官,是有文献的积累的,一个子领域的形成,需要文献的积累。
像其他领域,刑事司法,其实也有不少的主流学者都开始做这个工作,有文献的积累,但很多其他法社会学的问题,其实并没有人做,比如法律意识问题,中国几乎没有很好的实证研究,有那种大的统计研究,但是真正去做民族志,去理解老百姓的法律意识是什么样的,这种研究非常少,几乎是一个空白。
另外现在中国的城市化进程这么猛烈,城市化的很多法律问题,比如拆迁等各种各样的问题,这些研究的人非常少。还有法律与社会运动的关系问题,很多可以研究的,但我们并没有一个文献的积累。所以,我觉得我们最终要把自己的学问做好,要在每一个领域都有自己的一席之地。
我简单说一下最后两点,我们不止要在自己的中文刊物发文章,也应该更多地能在国际法社会学的主流期刊发文章。当然这并不是很容易的事情,我每个月基本上都有国内的朋友,说你帮我看看,我写了一篇英文文章,能不能在国外发表。
大概90%的情况,我看的文章都是把中文文章直接翻译过去,这种文章几乎没有在国外发表的可能性,因为它的学术体系,它的写作方式,国外跟国内截然不同,他们是先提出问题,然后有理论,有数据方法,然后再做实证分析,就像八股文一样,你必须要用那种写作方式跟他们熟悉的理论文献对话。我觉得如果大家有兴趣在国际刊物上发表文章的话,不妨找一些在国外受过训练的学者一起合作,这样可能会更有利一点,这是我谈的倒数第二个问题。
我谈的最后一个问题,除了发表文章之外,我希望大家能更多地参与一些国际上的法社会学活动,不管是美国,还是欧洲,还是更近一点的,如果去不了美国、欧洲,至少我们去新加坡、台湾并不是太远。如果我们能够积极参加亚洲法社会学协会的活动,不但能够结识同行,而且也能对自己的学术有所提高。我就讲这么多,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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