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5月27日
【作者】郑成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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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郑成良
【内容提要】
由吉林大学法律系等四个单位联合于1988年6月间在长春召开了一次法学基本范畴研讨会。关于权利与义务问题的讨论构成了会议的热点和主题,现将有关观点综述于下。一、以权利与义务为基本范畴重构法学理论体系与会者提出,法学成熟的标志之一,是要建立起一套科学的范畴体系,而我国的法学首先是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