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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中南对话:金砖国家经贸关系及其金融风险防控论坛”成功举行
2015年10月16日 预览:
2015年10月16日上午9:00-12:00时,由上海交通大学主办,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承办,上海交通大学金融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互联网金融法律评论》编辑部协办的“中南对话:金砖国家经贸关系及其金融风险防控论坛”在廖凯原法学楼东方会堂成功举行。此次论坛邀请来自南非共和国驻上海领事馆、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香港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夏银行自贸区分行、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中国商飞集团、大成律师事务所、百润百成集团等实务、理论部门的专家学者参与研讨。
(左为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副行长Leslie Maasdorp先生,右为上海交通大学副校长黄震教授)
 
论坛开幕式由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党委书记汪后继先生主持。
  
上海交通大学副校长黄震教授代表论坛主办方上海交通大学致欢迎辞,对各位与会嘉宾表示欢迎,并预祝论坛顺利举行。黄震表示,中国、南非两国连续多年成为各自重要的贸易伙伴国,中南两国在金砖国家经贸交流中达成了卓有成效的合作,希望此次论坛能够搭建起一个良好的交流平台,为深化上海交通大学与金砖国家间的交流合作做出贡献。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院长季卫东教授指出,金砖五国银行发展中的风险应对、功能定位、地区性及全球性危机的防范预警等问题将会是实务部门、学术机构关注的热点问题。
  
南非共和国驻上海总领事Thabo Thage先生表示,在上海建立金砖五国银行对于新兴经济体国家融入世界经济一体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并希望借此论坛进一步加强南非与上海交通大学的联系。
  
论坛主旨演讲单元由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沈伟教授主持。
  
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副行长Leslie Maasdorp先生以“新兴市场中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的作用以及南非在金砖国家中的角色”为题,分别从成立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的必要性、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的先行优势、业务创新模式等三方面介绍了新开发银行的发展情况。他指出,清洁能源基础设施投资是新开发银行优先关注项目,并希望以此带动金砖五国节能减排工程的发展。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目前也逐步同包括亚投行、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在内的各大金融机构建立合作。
  
香港大学法学院Douglas Arner教授在点评中提到,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除了传统贷款外,更兼顾到对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的金融支持,这也是新开发银行同以政府贷款为主的亚洲开发银行的明显区别。新开发银行因为金砖五国涉及的范围广大,需要更加关注跨境合作,尤其是各个不同新兴经济体间的跨境合作。
  
论坛圆桌讨论单元由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许多奇教授主持。
  
华夏银行自贸区分行行长刘邦淳先生从基础设施投资贷款、新开发银行金融债券发行、新开发银行与华夏银行的资金拆借、清算服务等方面探讨了未来的合作可能性。中国商用飞机客服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陈林先生认为在中非区域航空实施计划的推动下,中国商飞与南非共和国在航空基础设施建设、飞行人才交流培训等方面拥有广阔的合作前景。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可以在中南两国民用飞机出口、进口信贷、飞机融资租赁环节提供良好的金融支持。百润百成集团副总裁张大年先生分析了数字签名技术、互联网金融发展与金砖银行业务之间的联系。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贵律师认为,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落地上海,为中国律师事务所向金砖国家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提供了良好平台。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胡加祥教授结合TTP协议签订背景下中国对外贸易战略重构的问题,探讨了金砖国家如何在国际贸易体系中发挥务实作用。主持人许多奇教授在总结中提出,金砖国家之间的金融合作模式既包括源于地缘逻辑的区域性合作模式,又应向适应全球贸易一体化的体系性合作模式迈进。
  
此次“中南对话:金砖国家经贸关系及其金融风险防控论坛”是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近年来继“国际投资法律风险及对策研讨会”、“伦敦对话上海:东西方国际金融中心的法治对话国际研讨会”、“互联网金融法治高峰论坛”等系列活动后举办的又一次高端会议,充分展现了交大法学院国际化的办学理念和金融法律研究的热点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