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2012年秋季学期凯原法学院出国(境)留学报名工作将于9月17日正式启动,至10月19日截止递交申请材料。本次报名将涉及学院现有的各个出国(境)留学项目,包括交换生项目(若非特别注明,交换时间一般为1-2学期),LL.M.学位生项目(若非特别注明,攻读学位时间为1年),博士生访学项目(若非特别注明,访学时间为6-12个月),以及海外实习项目。2013年夏赴美和赴欧两个夏季班项目将另行通知报名日期。
有意报名的同学请根据个人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留学项目。报名一学期交换项目的同学,请在报名表中注明选择春季学期入学还是秋季学期入学(能够选择的入学时间为2013年春季或2013年秋季)。参加威斯康辛大学麦迪逊分校法学院和埃默里大学法学院LL.M.学位生的同学,可以选择是2013年春季学期入学还是2013年秋季学期入学,其余LL.M.学位生项目均在2013年秋季学期入学。报名威斯康辛大学麦迪逊分校法学院的同学将于2012年12月中旬或月底参加由威大教师组织的面试。其余学校无需单独面试,但不排除个别同学需要接受电话面试或其它形式的考察。
所有留学项目中对于报名学生“年级”的要求,均是以派出时间为准,而非报名时间。在同等条件下,按照学院政策,优先推荐3-3制特班学生。
所有报名同学,报名时都需提供以下材料:
1. 出国留学申请表(表格请在学院网页http://law.sjtu.edu.cn/Article02.aspx 下载)
2. 详细个人简历(中英文)
3. 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并保证至派出时间时,外语成绩仍在有效期内)
4. 出国学习计划(英文)
5. 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英文)
6. 其他证明材料(包括各类获奖证书、社会实践证明等,申请学位项目的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复印件)
留学项目、学校、要求以及人数详见下表:
凯原法学院2012秋季学期留学项目一览表(原则上每名同学只能选报一所学校)
一、交换生项目(请在申请表上注明,是选择2013年春季入学还是秋季入学):
序号 |
交换学校 |
名额 |
交换生要求 |
备注 |
1 |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Hastings College of Law (加州大学黑斯廷斯法学院) |
4名 |
(1) 已完成两年法学教育的本科生或学习一年以上的研究生; (2) 语言要求:TOEFL 92 IELTS 6 |
该校交换名额为4名交换生或2名LL.M.学位生,在有同学报名学位项目的情况下,优先考虑学位生项目。 |
2 |
University of New Hampshire School of Law (新罕布什尔大学法学院) |
4 |
(1) 已完成两年法学教育的本科生或学习一年以上的研究生; (2) 语言要求:TOEFL 88 IELTS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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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CornellUniversity Schoolof Law (康奈尔大学法学院) |
2 |
(1) 已完成两年法学教育的本科生或学习一年以上的全日制研究生; (2) 语言要求:TOEFL 100 IELTS 7.0 |
目前交换生仅有2013年秋季学期的名额。 |
4 |
Duke University School of Law (杜克大学法学院) |
2 |
(1) 已完成至少一年以上法学教育的特班学生;或学习一年以上的全日制研究生 (2) 语言要求:TOEFL 102 IELTS 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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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SingaporeManagement University Law School (新加坡管理大学法学院) |
2 |
(1) 已完成两年法学教育的本科生或学习一年以上的全日制研究生; (2) 语言要求:TOEFL 79-80 IELTS 6.5 |
该校春季学期申请在9月30日截止,报名同学请在9月28日之前提交全部申请材料 |
7 |
Universityof Illinois at Urbana-Champaign, School of Law (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法学院) |
2 |
(1) 已完成两年法学教育的本科生或学习一年以上的全日制研究生; (2) 语言要求:TOEFL 92 IELTS 6.5 |
根据该校官方规定,使用雅思成绩的同学,雅思单科成绩不能低于6分 |
8 |
Universidad Católica de Chile (智利天主教大学法学院) |
2 |
(1) 已完成两年法学教育的本科生或学习一年以上的研究生; (2) 语言要求:TOEFL 80 IELTS 6.5 |
智利官方语言为西班牙语,有西班牙语基础的同学将优先推荐。 |
9 |
ErasmusUniversity Rotterdam Schoolof Law (荷兰伊拉姆斯大学法学院) |
1-2 |
(1) 已完成两年法学教育的本科生或学习一年以上的全日制研究生; (2) 语言要求:TOEFL 90 IELTS 6.5 |
若参加为期1年的交换,则名额为1名; 若参加为期1学期的交换,则名额为2名。 |
10 |
WasedaUniversity Law School (日本早稻田大学) |
1 |
(1) 已完成一年以上法学教育的全日制研究生; (2) 语言要求:日语二级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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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 |
1-2 |
已完成一年以上法学教育的全日制研究生; |
能够提供TOEFL或IELTS成绩的同学优先考虑 |
12 |
台湾大学法学院 |
1-2 |
已完成一年以上法学教育的全日制研究生; |
能够提供TOEFL或IELTS成绩的同学优先考虑 |
13 |
台湾铭传大学法学院 |
2 |
已完成两年法学教育的本科生或学习一年以上的研究生;
|
能够提供TOEFL或IELTS成绩的同学优先考虑 |
14 |
日本立命馆大学法学院 |
1-2 |
(1)已完成一年以上法学教育的全日制研究生; (2)日语二级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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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EmoryUniversity Schoolof Law (美国埃默里大学法学院)
|
1 |
(1) 已完成两年法学教育的本科生或学习一年以上的全日制研究生; (2) 语言要求:TOEFL 102 IELTS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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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德国EBS大学法学院 |
1-2 |
(1)已完成两年法学教育的全日制本科生或学习一年以上的全日制研究生; (2)语言要求:TOEFL 90 IELTS 6.5 |
学生可选择交换一学年或者一学期,有德语基础优先推荐 |
二、LL.M.学位生项目
序号 |
交换学校 |
名额 |
交换生要求 |
备注 |
1 |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Hastings College of Law (加州大学黑斯廷斯法学院) |
2 |
(1) 已完成四年法学院教育的本科生或学习一年以上的研究生; (2) 语言要求:TOEFL 92 IELTS 6.5 |
|
2 |
CornellUniversity Schoolof Law (康奈尔大学) |
2 |
(1) 已完成四年法学教育的本科生或学习一年以上的全日制硕士; (2) 语言要求:TOEFL 100 IELTS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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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DukeUniversity Schoolof Law (杜克大学) |
2 |
(1) 已完成一年以上法学教育的特班学生或全日制硕士; (2) 语言要求:TOEFL 102 IELTS 7.5 |
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特班学生。 |
4 |
Universityof Illinois at Urbana-Champaign, School of Law (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 |
2 |
(1) 已完成四年法学教育的本科生或学习一年以上的全日制硕士; (2) 语言要求:TOEFL 92 IELTS 6.5 |
根据该校官方规定,使用雅思成绩的同学,雅思单科成绩不能低于6分 |
5 |
Universityof Wisconsin schoolof Law (威斯康辛大学麦迪逊分校) |
5-7 |
(1) 学习一年以上的全日制硕士; (2) 语言要求:TOEFL 95 IELTS 6.5 |
12月中旬或月底面试 |
6 |
EmoryUniversity Schoolof Law (埃默里大学法学院) |
2 |
(1) 已完成四年法学教育的本科生或学习一年以上的全日制硕士; (2) 语言要求:TOEFL 102 IELTS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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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埃默里大学法学院比较法硕士项目(C.L.M) |
5 |
(1) 修完三个学期以上法学课程的硕士; (2) 已经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
本项目为比较法硕士项目(Masters of Comparative Law) |
三、博士生访学项目
博士生访学项目一览表
序号 |
学校 |
名额 |
备注 |
1 |
Duke University School of Law |
1 |
|
2 |
Universityof Illinois at Urbana Champaign, School of Law |
1 |
|
3 |
CornellUniversity Schoolof Law |
2 |
|
4 |
UC Berkeley, School of Law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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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moryUniversity, School of Law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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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OxfordUniversityFaculty of Law |
1 |
|
原则上,博士生访学对于语言没有硬性规定,但为了保证派出学生在对方学校的基本科研能力,我院报名博士生访学的同学仍旧需要提供英语成绩。其中TOEFL需达到80分以上,IELTS需要达到6.0分以上才可获得推荐资格。
四、海外实习项目
序号 |
实习机构 |
名额 |
实习生要求 |
备注 |
1 |
World Bank (世界银行) |
1-2 |
(1) 已学习一年以上的全日制研究生或博士生 (2) 语言要求:TOEFL 100 IELTS 7.0 |
候选人需要接受世界银行的电话面试,实习期根据情况,为6-12个月。 |
重要注意事项:
所有获得学院推荐留学的同学,请详细阅读《上海交通大学学生手册》或者《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工作手册》,并按照手册当中相关规定办理出国审批手续,办理完手续后需将相关文件的复印件交至学院国际项目办公室(南楼201)杨老师处方可离校。若不办理相关手续擅自前往交换学校的同学,法学院有权取消其留学资格,并做出其他形式的处分。同时,因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本规定不适用于当年毕业的本科生或者研究生)
学院将及时公布新增的留学机会,请大家留意学院网站发出的相关通知。此外,除了学院提供的留学机会外,上海交通大学通过校际协议同样提供大量的留学机会,请各位同学浏览教务处和研究生院官网上的相关信息。对于学院留学项目有任何疑问的同学,欢迎来访或致电国际项目办公室杨老师进行咨询。
请报名的同学于10月19日之前将所有报名材料递交到国际项目办公室杨老师处。
咨询电话:34205997
电子邮箱:florasjtu@gmail.com 或yangboyi@sj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