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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2012年博士生拟录取查询、政审、调档等相关事宜的通知
2012年06月01日 预览:

一、拟录取结果查询

1、本部录取考生可登陆研招网-信息查询-录取查询输入个人身份证号查询拟录取结果。

2、医学院录取考生可登陆医学院网站(http://yzw.shsmu.edu.cn )查询。

二、打印《思想政治品德情况表》

本部考生登陆研招网-信息查询-录取查询下载该表后直接交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或工作单位,并报请经办人准确、快速办理,于5月25日之前寄送至所录取院系的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本校应届毕业生不用打印该表)。

三、打印《调档函》

1、录取为非在职博士生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含录取为本科生直接攻博的应届本科生)考生,考生网上打印调档函后,应即交给所在学校的学院(系)党总支,请其在规定的时间通过机要邮寄部门寄至上海交通大学人事档案室。如果考生因故不能获得硕士学位(直博生应获得学士学位)的,将取消录取,档案也不必寄。

2、录取为非在职博士生的非应届硕士毕业生(2011年11月前毕业)考生,考生网上打印调档函后,应即交给本人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无工作单位者须将调档公函交给本人档案保管处),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机要邮寄部门寄至上海交通大学人事档案室。如不能如期调入,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录取为在职博士生的考生不需要调档;上海交通大学应届毕业生也不需要调档(档案已在校内)。

4、考生登陆研招网-信息查询-录取查询下载该函后直接交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或工作单位,于7月31日之前,将人事档案直接寄送至上海交通大学人事档案室(须通过机要寄送)。根据教育部和我校文件规定,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接受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和健康状况等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政审不合格者的档案退回原保管单位。

四、在职(委培)协议书

录取为在职(委培)博士生的考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拟录取新生为定向培养),请登录研招网-信息查询-录取查询,网上打印协议书(一式三份),签字、盖章后寄至研招办(上海市东川路800号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陈瑞球楼337室,邮政编码:200240)。(医学院录取考生协议书事宜见医学院网站http://yzw.shsmu.edu.cn)

注意事项:(1)信封请注明“2012博士协议书(姓名/录取院系)”;(2)协议书寄回截止日期:2012年5月31日;(3)协议书内容不得更改,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4)返还给您及您单位的协议书(一式两份)将于2012年6月中旬与录取通知书一并EMS(快递)寄出。

五、人事档案、户口、组织关系

1、人事档案

寄送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上海交通大学人事档案室,邮编:200240

(学生个人送档案一律不接收!)

截止时间:2012年7月31日

根据教育部和我校文件规定,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接受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健康状况等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政审不合格者的档案退回原保管单位。应届毕业生因故不能获得硕士学位者不予录取,档案不必寄送。

2、户口

(1)非上海生源的学生:

A、户口在本校者,户口将保留在本校。由学生本人凭《入学通知书》、身份证,在开学后一周内到校保卫处户政科窗口办理如下手续:

a、继续在闵行校区就读的学生——须到校户政科更新户籍信息(将《入学通知书》复印件递交至户籍窗口,复印件上标注学生本人的本科班级代号及学号);

b、到本校其它校区就读的学生——凭《入学通知书》、身份证到保卫处户政科开具《准予迁移户口证明》,到属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再到入学校区所在的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B、户口在上海市外校的非上海生源者,应将户口迁入学校。办理办法:在开学一周内由本人将《户口迁移证》交给班长,以班级为单位交至户政科。(《迁移证》背面用铅笔添注以下信息:“班级”、“学号”、“身高”、“血型”、“联系方式”)。

C、其他非上海生源新生,本着自愿的原则户口可迁也可不迁。录取通知书办理户口当年度有效(2012.12.31止)。办理办法同“B”。

(2)上海生源的学生:

D、户口在延安西路900号的历届学生,如要将户口迁入本校,须持本人《入学通知书》、户口信息页复印件及身份证于报到后到户政科办理入户手续。

E、其他上海生源的新生户口一律不迁。

F、户口迁入地址:

a、闵行校区——上海交通大学东川路800号(华坪路派出所)

b、徐汇校区——上海交通大学华山路1954号(徐家汇派出所)

(3)定向、委培的新生户口仍留在原单位,不迁入上海交通大学。

3、组织关系

(1)上海生源学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开至上海交通大学党委组织部。

(2)外省市生源学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当地县级及县级以上党组织或省(直辖市)、市级教育工作党委等开至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

(3)本校生源学生党员,如果在原所在院系继续就读,无需开具介绍信,入学时重新编入新的党支部;如果到本校其他院系就读,请到原所在院系党组织开具校内转接介绍信,到校党委组织部办理校内转接;

(4)新生党员入学时,组织关系介绍信统一交至就读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具体办理地点可登陆http://zzb.sjtu.edu.cn查询。

 

凯原法学院教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