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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作为试点院系参与与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互选的通知
2011年09月16日 来源:凯原法学院 预览:

本学期起,我校将逐步与华东师范大学建立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研究生课程体系,凯原法学院作为我校三个试点院系之一。

本学期华东师范大学向我校研究生开放课程情况请查询附件(请点击查询),详细课程信息也可通过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院主页查询,链接:http://www.yjsy.ecnu.edu.cn/newsdetail.asp?id=2210 

我校研究生同学选修附件中所列课程,将根据课程性质、学分等情况转换为我校研究生培养方案中相对应课程。具体可咨询研究生院培养办(地址:陈瑞球楼331办公室;电话34206121)。

选课流程:

1、课程试听:从9月19日—9月23日,有计划选修华东师范大学附件中所列课程的同学,可先按照课表前往教室进行试听;

2、手续办理:如果确定选修课程,请于9月26日前至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办理正式听课手续(由于受名额限制,实行先到先得原则,不需缴纳费用)。

地址:华东师大闵行校区行政楼308李文锋老师,咨询电话为54345008。办公时间为工作日的下午。

3、备案登记:在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办理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至我校研究生院331办公室备案登记。

注意事项:

1、如果计划选附件中“学分转换规则”栏内标记为“由学院审定”课程的,请先与研究生院培养办联系确认后再进行选修;

2、课程成绩处理:请在课程成绩给出后,持由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出具的课程成绩单至陈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办理成绩转换。

附件:

华东师范大学开放课程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