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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都市化时代的法律职业与社会科学”学术研讨会议程
2011年08月28日 预览:

主办单位:

上海交通大学都市法研究中心

《法律和社会科学》编辑部

上海交通大学法社会学研究中心

会议时间:2011年9月3日

会议地点:上海交通大学闵行校区学术活动中心一楼报告厅

 

开幕式  8:30 -9:00

主持人:李学尧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教授

致辞人:

    季卫东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院长、法社会学中心主任

    叶必丰 上海交通大学特聘教授、“区域与都市法制”项目负责人

    侯  猛 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律和社会科学》杂志副主编

   

第一单元: 历史中的法律职业(9:05 -10:40)

    主持人:冉井富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副研究员

 

    报告人:尤陈俊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讲师

    报告题目:“法律商业主义”下的民国律师业

    书面评论人:冉井富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副研究员

 

    报告人:成  凡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教授

    报告题目:新“礼法之争”和法学教育

    书面评论人:史大晓 复旦大学法学院讲师

 

    报告人:刘  忠 同济大学法学院讲师

    报告题目:中国法院编制的变迁

    书面评论人:艾佳慧  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分组总评议人:孙笑侠 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

 

茶歇:10:40-10:55

 

 第二单元:法律职业的实证研究(10:55-12:30)

    主持人:林  彦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教授

 

    报告人:程金华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

    报告题目:法律发展的结构性制约

    书面评论人:刘思达 上海交通大学特聘研究员、威斯康辛大学助理教授

 

    报告人:侯  猛 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报告题目:知名法学院的师资

    书面评论人:张善根 华东政法大学讲师

 

    报告人:王启梁 云南大学法学院教授

    报告题目:法学研究为什么需要人类学

    书面评论人:尤陈俊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讲师

 

    分组总评议人:张志铭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午餐:12:40-13:30

用餐:学术活动中心一楼

 

第三单元:司法改革与法律职业(13:45-16:05)

    主持人:陈林林 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

 

    报告人:汪庆华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

    报告题目:行政诉讼与中国法的现代性

    书面评论人:贺 欣 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报告人:李学尧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教授

    报告题目:司法改革中的法律职业蓝图

    书面评论人:刘  忠 同济大学法学院讲师

 

    报告人:鲁  楠 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生

    报告题目:新自然法学与司法能动主义

    书面评论人:王凌皡  厦门大学法学院讲师

 

    分组总评议人:宾  凯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讲师

 

茶歇:16:05-16:20 

 

第四单元:司法、媒体与政府(16:20-18:00)

    主持人:李清伟 上海大学法学院教授、执行院长

 

    报告人:陈柏峰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报告题目:传媒监督的法治陷阱

    书面评论人:王启梁 云南大学法学院教授

 

    报告人:桑本谦  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

    报告题目:解读云南高院改判引发的舆论风暴

    书面评论人:胡  凌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

 

    报告人:艾佳慧  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报告题目:当“羸弱”司法遭遇行政强权

    书面评论人:陈柏峰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报告人:贺 欣 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报告题目:Judicial Innovation and Local Politics

    书面评论人:汪庆华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

 

    分组总评议人:傅蔚冈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执行院长

 

 会议总结:18:00-18:30

    主持人:侯  猛 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总结人:

    林  端 台湾大学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教授

    朱  芒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都市法研究中心主任

 

会议规则:

1、各单元主持人有5分钟、致辞人有10分钟。

2、鉴于文章事先已群发传阅,报告人应控制在15分钟以内。

3、书面评议人无预留时间,但在自由讨论阶段,优先安排发表补充意见。

4、每个报告人的报告一结束,即进行15分钟自由讨论。

5、各单元所有报告人和自由讨论结束以后,总评议人、总结人有15分钟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