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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评选2011年“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的通知
2011年06月26日 预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提高我国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教育部决定设立“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并开展试点工作,上海交通大学为首批试点单位之一,试点阶段资助获奖博士研究生的经费额度为3万元/人,2011年教育部继续开展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评选试点工作,我校可推荐25名。为做好相关评选工作,现将2011年“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的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

申请人必须是上海交通大学的全日制脱产在册博士研究生(非定向、非委培生),其在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成绩优异,品德端正,已展露出较强的创新潜力和科研能力,距离毕业一年以上,申请的经费使用安排有助于开展创新性前沿课题研究和撰写高质量博士学位论文。

二、申请及评审程序

1、申请人填写“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申请人简况表”等表格(见附件),采用导师推荐和自荐相结合,向院系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2、学院/系初评并提出学术新人奖的推荐意见;

3、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各院系上报的推荐人选进行终评,按照“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学术新人奖推荐名单,经公示后,报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

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1、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申请人简况表

2、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申请人申报表

3、申请人科研成果汇总表和统计表(研究生教务办审核盖章)

4、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成绩单(研究生教务办审核盖章)

5、科研成果复印件(原件须经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审核)

6、其他证明综合素质和能力的材料

四、时间进度安排

1. 7月1日前 各院/系组织初评,严格按名额限制上报研究生院

2. 7月8日前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上网公示

3.  7月中旬 公示后无异议的候选人,学校推荐给教育部审批

五、其他事项

1、医学院博士生的评选由研究生院医学院分院组织。

2、联系人:张昆鹏; 联系电话:62932311。

研究生院

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说明:1、研究生院分配给法学院的推荐名额为1人,请法社会学研究中心博士生积极争取。2、请申请人于6月29日前将申请材料提交至法学院教务办205室,联系电话021-34204983。

 

附件:

1、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申请人简况表

2、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申请人申报表

3、申请人科研成果汇总表和统计表

附件下载链接:http://law.sjtu.edu.cn/Detail13541.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