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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欧法学院/研究机构联盟”第一次执行工作会议顺利召开
2020年04月17日 【作者】上海交通大学中国法与社会研究院 预览:

【作者】上海交通大学中国法与社会研究院

【内容提要】

       继6月12日 “亚太欧法学院/研究机构联盟”启动仪式在凯原法学院顺利举行后,6月13日,联盟首次执行工作会议在中国法与社会研究院顺利召开。荷兰鹿特丹伊拉斯姆斯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法比安阿姆特布林特教授、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法学院院长乔治威廉姆斯教授、德国弗莱堡大学法学院教学院长伊恩莱德教授、澳大利亚西悉尼大学法学院院长安娜科迪教授、上海海事大学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国华教授、日本神户大学法学部・大学院法学研究科国际交流副院长高桥峪教授、法国艾克斯-马赛大学法律与政治学院国际交流副院长安托万莱卡教授、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林峰教授、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院长程金华教授以及意大利波考尼大学、英国伦敦玛丽女王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17家联盟机构代表出席会议。会议由上海交通大学中国法与社会研究院院长季卫东教授和荷兰鹿特丹伊拉斯姆斯大学李玉文教授主持。

       季卫东对与会嘉宾表示感谢和欢迎,他进一步介绍了“亚太欧法学院/研究机构联盟”成立的背景和意义,倡议各位代表各抒己见、深入交流,就亚太欧法学院/研究机构联盟倡议和章程(草案)提出宝贵意见,为联盟注入更多活力。随后由李玉文主持,会议围绕联盟章程、机构设置,工作规划三个方面的议题展开了讨论。

       在第一项议题中,与会代表踊跃提出自己的见解,就章程草案进行深入磋商和交流,考虑到国别和语言之间的误差性,在不断斟酌和考量下最终逐步确定了每一条章程。并采用按序表决的办法通过《联盟章程》。

       在第二项议题中,代表们以联盟设置的核心目的为出发点,以优化联盟事务运作方式,向更多国家和法律行业推广联盟,用亚太欧的力量在法律领域的不断开拓中做出贡献为目标,就联盟的机构设置、中英文网页设计等进行了讨论。

       在第三项议题中,代表们围绕联盟年度论坛、合作交流、学术研究、人才培养等内容,就联盟的工作规划进行了探讨。亚太欧洲法学院联盟,从倡议提出初期就致力于借助这一全新平台,全面加强各个法学院、法学研究机构之间的学术研究和人才培养等多元领域的深度合作。无论是教师、学者之间的交流,还是培养人才方面地互通,将思想多元化是不变的主题。在这一议题下,与会代表纷纷提出建设性意见,现场气氛热烈,在每一位与会代表的头脑风暴下,逐渐呈现联盟的初步建设成果。

       经过代表们的共同努力,“亚太欧法学院/研究机构联盟”第一次执行工作会议就以下几点达成一致:1)联盟成员将依据自愿、平等、开放原则,依托联盟平台优势,就人才培养、学术交流等方面进行自发性的交流;2)依据自愿原则,确立联盟成员会举办年度学术交流会议;3)前三年的会议主办单位分别为英国国际比较法研究院、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意大利波考尼大学法学院;4)会议决定由倡议人季卫东教授和李玉文教授担任联盟的联袂主席,负责联络和确保各项机制顺利运行。待试行两、三年条件成熟后再完善和固化组织体制。会议还决定把联盟的秘书处设在上海交通大学,由杨力教授负责;5)会议要求联盟年会承办单位指派执行主席,并希望年会执行主席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6)会议明确每年联盟工作会议和理事会与学术研讨会同期举行;7)会议还讨论了联盟的工作机制包括通讯方式、新成员吸纳的程序和标准以及网站建设方案等具体事项。

       最后,季卫东在会议总结指出,亚太欧法学院/研究机构联盟将努力成为法学领域一个推动研究发展、带动人才培养、各方各家都能够从中受益的平台。以后将以联盟中心不断扩展,影响到更多国家和地区的法学领域。在亚太、欧洲的影响力与日俱增的新时代,我们应当抓住时机,共同打造创新共赢局面,凝聚多股力量,为现在以及未来的法学事业发展打下基础、铺平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