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法社会学研究中心将于2016年5月16日(星期一)下午14:00举行2016年春季学期第五期“法与社会理论”读书会。本学期“法与社会理论”读书会的主题是“风险社会”,而第五期读书会的文本是英国当代著名社会学家安东尼•吉登斯(Anthony Giddens)1991年的作品《现代性的后果》。
众所周知,当代中国的结构转型,旧的秩序开始流动化,高速成长期形成的矛盾开始呈现并有所激化,不确定性迅速增大,决策面对的问题状况日益复杂。特别是环境生态持续恶化,贫富差距不断扩大,导致底层群体乃至中产阶级的相对剥夺感逐渐增强,公共性事件突发的频度也有所增加。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中国已经成为一个典型的风险社会。铁拳反腐的系列措施虽然有助于纾解社会紧张,但并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通过法治实现公平正义的确是治本之策,但是面对风险社会的现实问题,却又不得不有所变通。风险社会的治理与制度建设,因此成为有重大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的学术命题。
本学期“法与社会理论”读书会依次阅读珍妮•斯蒂尔教授《风险与法律理论》、乌尔里希•贝克《风险社会》、安东尼•吉登斯《现代性的后果》和尼古拉斯•卢曼《风险:一个社会学理论》。其中安东尼•吉登斯作为当代社会理论的巨擎,将风险社会与社会学经典三大家反思现代性的理论进行了勾连,尤为有助于建立风险社会的知识地图。此外,第五期读书会有幸邀请到凯原法学院法理学科的宾凯老师,为读书会成员做卢曼风险理论的知识导引。宾凯老师长年进行卢曼理论的研究和翻译,其对卢曼术语和理论的介绍对刚刚接触卢曼宏大体系的同学们有极为重要的指点意义。
(安东尼·吉登斯,1938 - ) (《现代性的后果》,1991年英文本)
读书会每次指定一名或多名参与者作为领读人,向读书会提交书面和口头读书报告,要求厘清文本的理论脉络和论证逻辑。同时要求其他参与者在事先通读全书的基础上,准备一个2-5分钟的发言,内容不限。可以谈参与者自己的阅读体会、知识增量,可以谈阅读过程对自身研究的启发,可以向其他参与者提问,也可以对作者的观点进行批评。在发言结束之后,其他参与者可以对发言进行回应。读书会由季卫东教授等法社会学中心成员指导,指导老师最后对参与者的发言和回应进行点评。
“法与社会理论”读书会对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上海交通大学其它学院以及外校师生完全开放。有兴趣参与者请于2016年5月14日(星期六)前发送邮件至linhaozhou@sjtu.edu.cn或caomianzhi@sjtu.edu.cn报名。期待“法与社会理论”读书会成为各专业研究者打破学科藩篱,共同研读经典、碰撞思想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