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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旧时代,创建新亚洲 ――探求法律与社会研究的丝绸之路
2013年03月25日 来源:季卫东 预览:

各位朋友: 

首先我代表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并以我个人的名义,对你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孔子说过,“有朋自远方来,不亦悦乎”。何况是国际著名学者和亚洲未来之星这样的朋友,何况是为留学跋涉远洋而来的朋友,我能与大家相识相聚,当然感到格外的高兴。

众所周知,在中国、印度、俄罗斯等新兴经济体的推动下,一个年轻的亚洲正在朝气蓬勃地走上世界历史的舞台。这是数百年才发生一次的世界结构大转型。这势必引起秩序和制度的范式创新。

亚洲不再处于赫尔德(J. G. Herder)和黑格尔所批判的那种停滞状态。恰恰相反,它处于空前活跃的运动状态。它的发展速度令人震惊。事实上,这种高速运转的机制正在推动世界的经济重心向亚洲转移。当然,跃动的亚洲也在为世界经济的复苏和进一步繁荣提供推力。为此需要重新塑造人们的亚洲观和世界观。

亚洲也不再由维特佛格尔(Karl A. Wittfogel)所说的“东方专制主义(Oriental Despotism)”所支配。法治、自由、民主、公正的理念已经成为大多数国家的基本共识。在刚刚完成国家交接班程序的中国,宪政的春天正在重回大地。按照市场竞争的逻辑来限制政府权力,是新一届领袖对社会呼吁的回应,也是庄严的政治承诺。改革、开放以及现代化是我们共有的历史体验,也是我们可以分享的战略性机遇。

与此同时,亚洲的文化价值体系也在被重新认识、重新诠释、重新组合。强调伦理责任以及“和而不同”精神的儒家哲学与强调沟通行为的哈贝马斯理论相结合,为多元性非常强的亚洲的经济整合,也为以多元性为前提条件的全球治理方式的改进提供了另一种可行之路或者选项。欧美需要亚洲这个“他者”来确定自我认同。反过来也一样,甚至可以说亚洲更需要欧美这面镜子来映照自己的过去、今天以及未来。

为了克服“多元性引起的不理解(pluralistic ignorance)”,必须加强相互沟通。在这个意义上,二十一世纪的关键词就是沟通。只有充分沟通,才能互相理解、互相信任,进而达成共识。创建新亚洲尤其需要以社会的基本共识为基础,因而法律沟通(legal communication)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我们在上海召开的第三届东亚法律与社会国际研讨会,就是要为东西方对话以及亚洲各国之间对话搭建平台。今天召开的这个研究生会前会,也是要为亚洲的新一代研究者和意见领袖提供表达和倾听的机会。这里的沟通活动,不仅在亚洲本地的青年研究者、研究生以及留学生之间进行,还在欧美出身者与亚洲出身者之间进行,而且在资深教授与初出茅庐的青年人之间进行。

东亚法律与社会合作网络活动的历史上,举办针对研究生的工作坊,这是首次,算是一项制度创新。来自亚洲各国的青年研究者、学生欢聚一堂进行交流,展示各自的成果和心得,获得国际著名学者的指导和批评,对于这个领域的学术繁荣,对于亚洲新秩序的基本共识的凝聚,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我们希望研究生工作坊的尝试今后能够坚持下去,形成例会并且进一步制度化。我们希望有一批卓越的研究者从这样的工作坊活动中脱颖而出,及时得到学界的认可,尽早获得大展身手的机会。

另外,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联手剑桥大学出版社创办英文国际期刊“亚洲法律与社会杂志(Asian Journal of Law and Society)”,就是要为各国、各学科的研究者提供一个更加广阔、更加持久的沟通平台。欢迎大家投稿和参与编辑工作。

法社会学有一条著名的命题:话语产生结构。但愿新亚洲的蓝图就在我们之间持续不断的各种各样沟通过程中成形。但愿以这次上海会议为契机,我们可以为亚洲法律与社会研究成果的传递和文化交流开辟出新的丝绸之路。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