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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民法学家王泽鉴教授主讲《不当得利法释义学的建构》
2024年04月24日 来源:中国法与社会研究院 预览:


2024年4月20日,由民法学界泰斗、台湾大学法律学院名誉教授王泽鉴教授主讲的《不当得利法释义学的建构》学术讲座在上海交通大学徐汇校区廖凯原法学楼东方会堂 208顺利举行。本次讲座由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中国法与社会研究院主办。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党委书记解志韬,上海交通大学文科资深教授、中国法与社会研究院院长季卫东,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教授顾祝轩,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解亘,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陆青,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侯猛,扬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清,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段磊参加讲座。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院长彭诚信担任主持人。五百余名校内外师生、专家学者在主会场及各个分会场听取了本次讲座。



彭诚信院长对王泽鉴教授的再次到访以及与会的嘉宾和同学表达了欢迎和感谢。他提到,上海交通大学起源于1896年盛宣怀先生创办的南洋公学,在他向光绪皇帝呈递设立南洋公学的《请设学堂片》中,提出的办学宗旨便是专门培养“法政”人才,“专课法律、公法、政治、通商之学”,足见上海交通大学自成立之初便对法律人才培养十分重视。彭院长指出,王泽鉴教授的到来,不仅为上海、乃至我国大陆的民法学术交流注入了新的活力,彰显了两岸法学界之间的深厚友谊与密切联系。王老师在民法学领域的学术成就举世瞩目,其学术成就不仅为我国台湾地区的民法发展作出了杰出贡献,而且对海峡两岸的民法学术交流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王泽鉴教授从不当得利法的功能和性质两方面介绍了选择不当得利法作为讲座主题的原因,并介绍了法释义学的建构过程。随后,王泽鉴教授讲授了不当得利法的历史基础及发展,通过对罗马法、德国法的介绍以及立法例的比较,对不当得利法的历史脉络进行了详细的梳理。王泽鉴教授还进一步讲述了不当得利法的体系,通过对统一说与非统一说争论的介绍,以及相关判决的分析为在场师生清晰地展示了不当得利法类型化的构造过程,并以案例的形式向大家讲解了不当得利请求权基础的思考模式。在讲座中,王泽鉴教授详细介绍了给付型不当得利与权益侵害型不当得利,并列举了诸多具有代表性的案例对两种类型作深入浅出的阐释。最后,王泽鉴教授还介绍了大陆不当得利法发展的课题,并比较了两岸民法和法律体系的异同。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教授顾祝轩、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解亘、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陆青、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侯猛、扬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清以及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段磊参与了本次讲座的与谈交流。



顾祝轩副教授表达了对王泽鉴教授的崇敬和欢迎,并从历史社会法学的角度对不当得利法进行了介绍。他从欧洲和东亚的视角,考察20世纪民法变革的流动化、地域化所产生的多元化意义。其次,他回顾了《德国民法典》对日本学者产生的重大影响,并重点介绍了不当得利概念在日本流动的状况,揭示了不当得利概念与背后的社会结构变迁的内在联系。最后,他还从民法方法论的角度谈论了不当得利法与衡平法学的关系。



解亘教授表达了对王泽鉴教授的敬仰,并发表了在不当得利法的学习和教学过程中的体会和疑问。他结合大陆民法典的法律条款内容和日常的学习内容解释了大多数人认为不当得利法学习难度较高的原因,即不当得利制度企图用一个一般条款囊括所有的财货无原因移转,导致在要件和效果上均发生了严重挫折,并介绍了日本的不当得利法的具体情况。此外,他还探讨了民法上其他制度与不当得利法之间的关系,对当前的学说和大陆立法进行了评析和建议。



陆青教授感谢了王泽鉴教授和季卫东教授过往的指导,并从合同无效,撤销和解除等的返还效果是否需要采一元模式,意大利主观和客观非债清偿制度的类型化借鉴意义,以及个案研究在不当得利研究中的意义三个方面对不当得利法进行了深入的剖析和讨论。此外,他还指出深入地考察不当得利制度的司法适用和个案实践,有助于学理上更好地反思既有民法典体系适用上存在的问题。



侯猛教授称赞了王泽鉴教授在民法学上的造诣,并从法社会学学者的角度谈论了他对不当得利法的理解。结合法院每年约7万件的不当得利案件,以及人民法院案例库中的相关案例,他主要从实体法的理解、与程序法的关系以及不当得利和刑事案件的关系三个方面进行了讨论。最后,他指出为了构建完备的不当得利的法学知识体系,在结合司法实践的同时,更需要民法学者和法社会学的学者的共同努力,并对法社会学与民法的交叉研究提出了殷切期待。



张清教授梳理了王泽鉴教授近年来对“不当得利法理论”的学术发展历程,从不当得利“类型化”到“可操作的规范模式”再到“法释义学体系建构”,称赞王泽鉴教授对不当得利法的发展、大陆法学研究水准之提升、研究方法之开启、法学人才之培育做出了杰出的贡献。此外,他还从法理学和法社会学的视角阐发了王泽鉴教授关于不当得利法体系、司法适用、司法裁判对规则适用的补充、学术研究的“上天”“入地”以及对法学教育的指导发表了独到的见解和感悟。



段磊副教授表达了对王泽鉴教授的崇敬与感谢。作为商法学者,他介绍了不当得利与商法的关联。通过对新《公司法》相关条款的分析和案例的列举,他介绍了上市公司股票代持与不当得利返还的相关问题,并针对大陆法院的判决结果分析了不同解决方式的利弊。最后,他也向王泽鉴教授请教了在金融审判领域,因政策、公序良俗等理由认定合同无效的问题。



在提问与讨论环节,现场师生积极互动,踊跃提问。王泽鉴教授对给付的定义”“反不正当竞争法与不当得利法的关系”“技术的伦理性与法律规范的关系”以及“法社会学和民法的结合”等问题进行了全面且精彩的回答,现场掌声连连。



季卫东教授对本次讲座进行总结发言。他感叹,尽管本次讲座已经持续了近4个小时,但是王泽鉴教授仍然精神矍铄充满活力。季卫东教授总结了本次讲座的内容,指出不当得利法在民法体系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并感谢王泽鉴教授授权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主编的学术期刊《交大法学》发表这篇力作。最后,季卫东教授再次对王泽鉴教授的到来表达了感谢,并期待王泽鉴教授的下一次访问,希望能与王泽鉴教授共同见证中国民法学以及现代法治的发展。



讲座最后,解志韬书记与季卫东教授向王泽鉴教授赠送纪念品并颁发感谢状,诚挚表达交大师生对王泽鉴教授的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



讲座开始前,王泽鉴教授到访上海交通大学徐汇校区北四楼并合影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