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thor]费孝通
[content]
“差序格局”,中国社会的基因结构
*费孝通(1910-2005)
著名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民族学家、社会活动家
中国社会学和人类学的奠基人之一
中国人并不是不善经营,只需看南洋那些华侨在商业上的成就,西洋人谁不侧目?中国人更不是无能,对于自家的事,抓起钱来,拍起马来,比哪一个
国家的人能力都大。因此这里所谓“私”的问题是个群己、人我的界线怎样划法的问题。我们传统的划法,显然是和西洋的划法不同,如果我们要讨论私的
问题就得把整个社会结构的格局提出来考虑一下了。
同心圆波纹式的亲属关系
西洋的社会有些像我们在田里捆柴,几根稻草束成一把,几把束成一扎,几扎束成一捆,几捆束成一挑。每一根柴在整个挑里都属于一定的捆、扎、把。
每一根柴也可以找到同把、同扎、同捆的柴,分扎得清楚不会乱的。在社会,这些单位就是团体。我说西洋社会组织像捆柴就是想指明:他们常常由若干
人组成一个个的团体。团体是有一定界限的,谁是团体里的人,谁是团体外的人,不能模糊,一定分得清楚。
在团体里的人是一伙,对于团体的关系是相同的,如果同一团体中有组别或等级的分别,那也是先规定好的。我用捆柴来比拟,有一点不太合适,就是
一个人可以参加好几个团体,而好几扎柴里都有某一根柴当然是不可能的,这是人和柴不同的地方。我用这譬喻是在想具体一些使我们看到社会生活中
人和人的关系的一种格局。我们不妨称之作团体格局。
家庭在西洋是一种界限分明的团体。如果有一位朋友写信给你说他将要“带他的家庭”一起来看你,他很知道要和他一同来的是哪几个人。在中国,这句话
是含糊得很。在英美,家庭包括他和他的妻以及未成年的孩子。如果他只和他太太一起来,就不会用“家庭”。在我们中国“阖第光临”虽则常见,但是很少
人能说得出这个“第”字究竟应当包括些什么人。
提到了我们的用字,这个“家”字可以说最能伸缩自如了。“家里的”可以指自己的太太一个人;“家门”可以指伯叔侄子一大批;“自家人”可以包罗任何要拉入
自己的圈子,表示亲热的人物。自家人的范围是因时因地可伸缩的,大到数不清,真是天下可成一家。
为什么我们这个最基本的社会单位的名词会这样不清不楚呢?但在我看来,这表示了我们的社会结构本身和西洋的格局是不相同的,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
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就
会发生联系。每个人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所动用的圈子是不一定相同的。
我们社会中最重要的亲属关系就是这种丢石头形成同心圆波纹的性质。亲属关系是根据生育和婚姻事实所发生的社会关系。从生育和婚姻所结成的网络,
可以一直推出去包括无穷的人,过去的、现在的和未来的人物。我们俗语里有“一表三千里”,就是这个意思,其实三千里者也不过指其广袤的意思而已。
这个网络像个蜘蛛的网,有一个中心,就是自己。
我们每个人都有这么一个以亲属关系布出去的网,但是没有一个网所罩住的人是相同的。在一个社会里的人可以用同一个体系来记认他们的亲属,所同的
只是这体系罢了。体系是抽象的格局,或是范畴性的有关概念。当我们用这体系来认取具体的亲戚时,各人所认的就不同了。我们在亲属体系里都有父母
,可是我的父母却不是你的父母。再进一步说,天下没有两个人所认取的亲属可以完全相同的。兄弟两人固然有相同的父母了,但是各人有各人的妻子儿女
。因此,以亲属关系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的网络来说,这是个别的。每一个网络有个“己”作为中心,各个网络的中心都不同。
能伸能缩的差序格局
在我们乡土社会里,不但亲属关系如此,地缘关系也是如此。现代的保甲制度是团体格局性的,但是这和传统的结构却格格不相入。在传统结构中,每一
家以自己的地位作中心,周围划出一个圈子,这个圈子是“街坊”。有喜事要请酒,生了孩子要送红蛋,有丧事要出来助殓、抬棺材,是生活上的互助机构。
可是这不是一个固定的团体,而是一个范围。范围的大小也要依着中心的势力厚薄而定。有势力的人家的街坊可以遍及全村,穷苦人家的街坊只是比邻的
两三家。这和我们的亲属圈子一般的。
像贾家的大观园里,可以住着姑表林黛玉、姨表薛宝钗,后来更多了,什么宝琴、岫烟,凡是拉得上亲戚的,都包容得下。可是势力一变,树倒猢狲散
,缩成一小团。到极端时,可以像苏秦潦倒归来,“妻不以为夫,嫂不以为叔”。中国传统结构中的差序格局具有这种伸缩能力。在乡下,家庭可以很小,
而一到有钱的地主和官僚阶层,可以大到像个小国。中国人也特别对世态炎凉有感触,正因为这富于伸缩的社会圈子会因中心势力的变化而变化。
在孩子成年了住在家里都得给父母膳宿费的西洋社会里,大家承认团体的界限。在团体里的有一定的资格,资格取消了就得走出这个团体。在他们不是人情
冷热的问题,而是权利问题。在西洋社会里争的是权,而在我们却是攀关系、讲交情。
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立在个平面上的,而是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
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在这里我们遇到了中国社会结构的基本特性了。我们儒家最考究的是人伦,“伦”是什么?我的解释就是从自己推出去的和自己发
生社会关系的那一群人里所发生的一轮轮波纹的差序。《释名》于“沦”字下也说:“伦也,水文相次有伦理也。”潘光旦先生曾说:凡是有“仑”作公分母的
意义都相通,“共同表示的是条理、类别、秩序的一番意思”(见潘光旦《说伦字》,《社会研究》第十九期)。
伦重在分别,在《礼记·祭统》里所讲的十伦,鬼神、君臣、父子、贵贱、亲疏、爵赏、夫妇、政事、长幼、上下,都是指差等。“不失其伦”是在分别父子、
远近、亲疏。伦是有差等的次序。在我们现在读来,鬼神、君臣、父子、夫妇等具体的社会关系,怎能和贵贱、亲疏、远近、上下等抽象的相对地位相提并
论呢?其实在我们传统的社会结构里最基本的概念,这个人和人往来所构成的网络中的纲纪,就是一个差序,也就是伦。《礼记·大传》里说:“亲亲也,尊
尊也,长长也,男女有别,此其不可得与民变革者也。”意思是这个社会结构的架格是不能变的,变的只是利用这架格所做的事。
孔子讲学
孔子最注重的就是水纹波浪向外扩张的“推”字。他先承认一个己,推己及人的己,对于这己,得加以克服于礼,克己就是修身。顺着这同心圆的伦常,就可
向外推了。“本立而道生”,“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从己到家,由家到国,由国到天下,是一条通路。《中庸》
里把五伦作为“天下之达道”。因为在这种社会结构里,从己到天下是一圈一圈推出去的,所以孟子说他“善推而已矣"。
自我主义而非个人主义
在这种富于伸缩性的网络里,随时随地是有一个“己”作中心的。这并不是个人主义,而是自我主义。个人是相对团体来说的,是分子对团体。在个人主义下
,一方面是平等观念,指在同一团体中各分子的地位相等,个人不能侵犯大家的权利;一方面是宪法观念,指团体不能抹煞个人,只能在个人所愿意交出
的一份权利上控制个人。这些观念必须先假定了团体的存在。在我们中国传统思想里是没有这一套的,因为我们所有的是自我主义,一切价值是以“己”作
为中心的主义。
自我主义并不限于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的杨朱,连儒家都该包括在内。杨朱和孔子不同的是杨朱忽略了自我主义的相对性和伸缩性,他太死心眼儿,一口咬
了一个自己不放;孔子是会推己及人的,可是尽管放之于四海,中心还是在自己。子曰:“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这是很好一个差序
格局的譬喻,自己总是中心,像四季不移的北斗星,所有其他的人,随着他转动。孔子并不像耶稣,耶稣是有超于个人的团体的,他有他的天国,所以他可
以牺牲自己去成全天国。孔子呢?不然。
子贡曰:“如有博施于民,而能济众,何如?可谓仁乎?”子曰:“何事于仁,必也圣乎!尧舜其犹病诸?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已欲达而达人,能近取譬,
可谓仁之方也已。”
孔子的道德系统里绝不肯离开差序格局的中心,“君子求诸己,小人求诸人”。因之,他不能像耶稣一样普爱天下,甚至而爱他的仇敌,还要为杀死他的人求
上帝的饶赦——这些不是从自我中心出发的。孔子呢?
或曰:“以德报怨,何如?”子曰:“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
这是差序层次,孔子是决不放松的。孔子并不像杨朱一般以小己来应付一切情境,他把这道德范围依着需要而推广或缩小。他不像耶稣或中国的墨翟,一放
不能收。
我们一旦明白这个能放能收、能伸能缩的社会范围,我们就可以明白中国传统社会中的私的问题了。我常常觉得:“中国传统社会里一个人为了自己可以牺性
家,为了家可以牺牲党,为了党可以牺牲国,为了国可以牺牲天下。”这和《大学》的:
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
在条理上是相通的,不同的只是内向和外向的路线,正面和反面的说法,这是种差序的推进形式,把群己的界限弄成了相对性,也可以说是模棱两可了。这
和西洋把权利和义务分得清清楚楚的社会相比,大异其趣。
为自己可以牺牲家,为大家可以牺牲族……这是一个事实上的公式。在这种公式里,你如果说他私吗?他是不能承认的,因为当他牺牲族时,他可以为了家
,家在他看来是公的。当他牺牲国家为他小团体谋利益、争权利时,他也是为公,为了小团体的公。在差序格局里,公和私是相对而言的,站在任何一圈里
,向内看也可以说是公的。其实当西洋的外交家在国际会议里为了自己国家争利益,不惜牺牲世界和平和别国合法利益时,也是这样的。所不同的,他们把
国家看成了一个超过一切小组织的团体,为这个团体,上下双方都可以牺牲,但不能牺牲它来成全别种团体。这是现代国家观念,乡土社会中是没有的。
在西洋社会里,国家这个团体是一个明显的也是唯一特出的群己界限。在国家里做人民的无所逃于这团体之外,像一根柴捆在束里,他们不能不把国家弄成个
为每个分子谋利益的机构,于是他们有革命、有宪法、有法律、有国会等等。在我们传统里群的极限是模糊不清的“天下”,国是皇帝之家,界限从来就是不
清不楚的,不过是从自己这个中心里推出去的社会势力里的一圈而已。所以可以着手的,具体的只有己,克己就成了社会生活中最重要的德性,他们不会去
克群,使群不致侵略个人的权利。在这种差序格局中,不发生这问题的。
在差序格局中,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个人推出去的,是私人联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因此,我们传统社会里所有的社会道
德也只在私人群系中发生意义。
一个差序格局的社会,是由无数私人关系搭成的网络。这网络的每一个结都附着一种道德要素,因此,传统的道德里不另找出一个笼统性的道德观念来,
所有的价值标准也不能超脱于差序的人伦而存在了。
中国的道德和法律,都因之得看所施的对象和“自己”的关系而加以程度上的伸缩。我见过不少痛骂贪污的朋友,遇到他的父亲贪污时,不但不骂,而且代
他讳隐。更甚的,他还可以向父亲要贪污得来的钱,同时骂别人贪污。等到自己贪污时,还可以“能干”两字来自解。这在差序社会里可以不觉得是矛盾;
因为在这种社会中,一切普遍的标准并不发生作用,一定要问清了,对象是谁,和自己是什么关系之后,才能决定拿出什么标准来。
团体格局的社会里,在同一团体的人是“兼善”的,就是“相同”的。孟子最反对的就是那一套。他说“夫物之不齐,物之情也,子比而同之,是乱天下也。”
墨家的“爱无差等”和儒家的人伦差序恰恰相反,所以孟子要骂他无父无君了。